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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托管

 

概述

 

       所谓托管,是指企业所有者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由具有经营管理能力,并能够承担相应经营风险的法人或自然人去有偿经营,以明晰企业所有者、经营者、生产者责权利关系的一种经营方式。换言之就是通过契约形式,受托方有条件地接受管理和经营委托方的资产,以有效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托管经营的实质是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通过市场对企业的各种生产要素进行优化组合,提高企业的资本营运效益。托管经营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企业政企分开;有利于明晰企业产权关系;有助于市场经济的实施,应该说托管经营是企业改造的重要方式。基本动因主要有四个方面:1、盘活亏损企业;2、提高营运效率;3、可操作性强;4、减少体制障碍。

 

适用对象

 

1、适用于一些经营恶化、挽救乏术、濒于倒闭的企业,比如一些产品、技术、设备、人员老化,鲜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一些债务负担沉重甚至资不抵债而又告贷无门的企业,一些经过多次和多方式整顿而无效的企业等。

 

2.适用于一些暂时能够维持运转但已明显感到经营管理力不从心的企业。企业的原始产权主体既无力自我经营企业,又不愿放弃或不愿轻易放弃企业所有权,托管就可能成为最佳的重组方式。

 

3.当运用其他方式(如兼并、收购、破产等)进行企业重组存在体制性障碍时,可考虑托管方式。为回避某些体制性障碍,可通过托管方式暂缓原始产权的转让,而先将法人产权让渡出去,一方面先努力救活企业,另一方面设法予受托方更优惠的经营条件,以满足受托方的利益要求。

 

4.当适用其他方式进行企业重组存在资金投入过大的障碍时,可考虑托管办法。此时托管可有效地缓解买方主体的资金压力,因而它可暂不进行原始产权的变更,进而可暂时免交购买这项产权的费用。

 

5.当买方主体一时说不准购买目标企业的未来前景,亦或本不想购买目标企业原始产权时,可通过托管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减小这项投资的风险。

 

托管形式

 

1.整体托管经营。微利或亏损的中小型企业一般可以实行整体托管经营,即将整个企业交给受托方进行经营。

2.分层托管经营。大型企业可以对其下属的分厂或车间化整为零、分而治之,实行分层式托管经营。

3.部分托管经营。可从企业中划出几条生产线、几个生产车间,对其实行托管经营。

4.专项托管经营。对企业中的某项业务,如产品生产组织或产品销售,产品设计等单个环节实行托管经营。

5.企业的债务、债权托管。

 

经营模式

 

1.企业产权的托管经营。托管经营以企业产权为标的物,委托方当事人依据一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与受托方签订合同,以一定的条件为前提,以一定的代价作为补偿,将企业的全部财产权让渡给受托方处置。企业产权的托管经营实质上是一种非公开市场的企业产权交易。在产权市场,没有得到健全与完善的条件下,这成为产权流通的一种变通方式。

 

2.国有资产的托管经营。该种托管是指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以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身份,将国有企业和公司制企业的国有资产通过合同形式委托给受托方当事人。由于所有制性质决定,在这种托管经营中,托管的标的物只能是企业的经营权,而不是企业的财产权。这是一种以短期产出为运作目标的经济行为,受托方当事人只能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通过对托管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以及采取其他手段,使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

 

3.国有企业的托管经营。该种模式是由特定的部门或者机构,将一部分亏损的国有中小企业接管,通过全面的改造,改变原有的企业结构和资产结构,从而实现资源的再配置,受托管方对托管企业是全面的接受,包括企业的全部财产、全部职员和债务。我们认为,严格地讲,托管经营是指企业法人财产权主体(委托人)通过信托协议,将企业资产或者企业法人财产(整体或者部分)的经营权和处分权让渡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并能够承担相应经营风险的法人(托管人),由托管人对受托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理,保证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一种经营方式。

 

联系人:江博士

咨询电话:18810069263

 

产品中心

PRODUCT CENTER

企业资产所有者将企业的整体或部分资产的经营权、处置权,以契约形式在一定条件和期限内,委托给泰圣咨询进行管理,从而形成所有者、受托方、经营者和生产者之间的相互利益。